荆楚理工学院科研项目危险化学品管理细则(试行)

作者: 时间:2020-11-24 点击数:

为保障实验室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54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包括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具体见《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及目录》(2018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

第二条 凡使用达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标准的科研项目,在开题前须向学校实验室安全办公室提交安全风险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估申请(或报告),经学校实验室安全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评估通过后,方可开展实验研究。

第三条 凡科研项目所需的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采购,须报学校实验室安全办公室审核同意;一般危险化学品采购须报学校实验室安全办公室备案登记后,按相关程序办理采购手续。

第四条 所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到货后,项目负责人在3日内向学校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和学校实验室安全办公室提交购买清单,采购与招标管理处按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报备。

第五条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保管,由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院部具体负责,保卫部(处)和学校实验室安全办公室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做好出入库登记和实验使用记录。

第六条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暂停其危险化学品采购资格,并在全校通报批评;对造成责任事故的,根据情节、后果及影响程度,给予相应的政务处分和经济处罚;对构成违法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第七条 教学实验用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八条 本细则由学校实验室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1.荆楚理工学院易制爆化学品购买申请表

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销备案登记表

3.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合法用途说明

4.荆楚理工学院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申请表

5.易制毒化学品合法使用证明

附表1:

荆楚理工学院易制爆化学品购买申请表

编号:

申请人

申请人: 所属学院(单位):

实验室名称: 存放地点: 校区 楼 室

联系方式(Tel): Email:

申购

易制

爆化

学品

名 称

数量(g/ml)

使用周期

实验残留物处置方式

用途:

销售单位

名称(全称):

营业执照号:

生产/经营许可(备案)证: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申请人承诺

本人承诺上次购买的此类易制爆化学品已使用完(有使用记录),在使用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规定,保存有详细的使用记录。保证将购买的易制爆化学品用于合法用途,不挪作它用,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实验室责任人审 核

(本次申购是否真实合理,本实验室是否具备使用和管理该类化学品的条件,是否同意申购。)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审核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保卫处意见

签章

建资处意见

签章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存档)。

附表2: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销备案登记表

年 月 日

购买单位

名 称

许可证种类

地 址

许可证编号

银行账户/

电子账户

经办人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销售单位

名 称

许可证种类

地 址

许可证编号

银行账户/

电子账户

经办人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手机号码

品 种

数量(单位)

合法用途说明

注:1、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购买单位在销售、购买后5日内,通过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信息系统将本表报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2、销售单位的销售记录以及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或者证明文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附表3: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合法用途说明

(销售单位名称):

我单位需购买以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序号

品 种

数量(单位)

合法用途说明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购买单位应当在销售、购买后5日内,将所销售、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购买单位名称(盖章):

购买单位银行账户/电子账户:

购买单位地址:

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公民身份号码:

购买时间: 年 月 日

注:1、本说明仅限单次购买使用,不得重复使用;

2、本说明一式两份,分别由购买单位和销售单位留存备查。

附表4:

荆楚理工学院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申请表

编号:

申请人

申请人: 所属学院(单位):

实验室名称: 存放地点: 校区 楼 室

联系方式(Tel): Email:

申 购

易 制

毒 化

学 品

名 称

数量(g/ml)

使用周期

实验残留物处置方式

用途:

销 售

单 位

名称(全称):

营业执照号:

生产/经营许可(备案)证: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申请人

承诺

本人承诺上次购买的此类易制毒化学品已使用完(有使用记录),在使用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规定,保存有详细的使用记录。保证将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用于合法用途,不挪作它用,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实验室

责任人

审 核

(本次申购是否真实合理,本实验室是否具备使用和管理该类化学品的条件,是否同意申购。)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 院

审 核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保卫处

意 见

签章

国资处

意 见

签章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存档)。

附表5:

易制毒化学品合法使用证明

本单位因 (填写用途)

需要用到易制毒化学品:

预计年涉及量: Kg(升)/年

本次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次预计购买数量: Kg(升)

当前化学品剩余数量: Kg(升)

本单位保证易制毒化学品只用于合法使用、生产、经营,在任何情况下不用于制造毒品,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自觉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落实出入库登记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我单位(个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签章):

荆楚理工学院  食品与生物学院  地址:湖北荆门市象山大道33号
邮编:448000